上海: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識別參與網游的未成年人身份

2022-02-18 22:28:30

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18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條例明確了網絡保護職責,對相關主體共同參與預防與整治未成年人網絡沉迷、網絡暴力、非理性消費、網絡不良行為等作出補充、細化規(guī)定。

上海市消保委此前發(fā)布消息,今年春節(jié)長假期間,上海各級消保委共受理網絡相關投訴185件,一些未成年人為繞開游戲防沉迷系統(tǒng),用爺爺奶奶輩的身份證件注冊,“輕松”打游戲。

新修訂的條例明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產品和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利用電子身份認證等技術,識別參與網絡游戲的未成年人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實名注冊和登錄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

在網絡游戲相關投訴中,未成年人在長輩不知情情況下“充值”,并由此引發(fā)的退款爭議并不鮮見。條例作出相關規(guī)定: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規(guī)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

此外,條例明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完善網絡社區(qū)規(guī)則和用戶公約,規(guī)范引導未成年人的網絡行為,不得以打賞排名、虛假宣傳等方式誘導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盲目消費;嚴禁未成年人參與網絡低俗表演、網絡不良社交等活動。

充實“社會保護”內容,也是條例的顯著特點。例如,條例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發(fā)布、轉載、傳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新聞報道等信息,應當客觀、審慎和適度,不得虛構、夸大、歪曲有關內容,不得違法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單位、照片、圖像以及其他可能識別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的同意。

近年來,醫(yī)療美容呈現(xiàn)低齡化趨勢。條例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違法與未成年人進行與未成年人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交易行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未經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yī)療美容服務。

條例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文章來源:新華網)

標簽: 服務提供者 網絡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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