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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何梁何利基金《評選章程》及評選辦法,基金每年評獎一次,參照國際慣例,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提名、初評、終評、頒獎的程序進行。日前,基金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已向提名人、提名單位發(fā)出通知,按照通知相關要求,提名人,提名單位應于3月31日前將提名推薦材料直接郵寄至基金評選委員會辦公室。
《通知》要求,提名人應弘揚科學家精神,恪守科研創(chuàng)新和科學倫理原則,秉持職業(yè)操守,對被提名人做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介紹,并對自己的陳述負責。各領域提名和參評工作,均應增強科技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識,參評提交的《提名書》及相關輔證材料,應嚴格遵守國家科技保密法律法規(guī),不應包含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科技秘密信息。
何梁何利基金實行社會提名、同行評議、獨立判斷、陽光操作、優(yōu)中選優(yōu)的評選辦法,依據《評選章程》,向指定的2000多位個人提名人和科技部、教育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央軍委科技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防科工局7個提名單位發(fā)出提名推薦書,由其推薦合適人選,并將提名推薦書直接郵寄或送達基金評選委員會辦公室。
提名結果經評選委員會辦公室進行形式審查認定后,由各專業(yè)評審組進行初評,產生“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科學與技術創(chuàng)新獎”候選人提交評選委員會進行終評。根據評選章程,“科學與技術成就獎”候選人由評選委員會委員在初評基礎上向評選委員會提名。評選委員會成立預審小組進行協調,產生“科學與技術成就獎”候選人,必要時對候選人進行考察和聽證。
基金評選委員會從未授權社會其他單位提名,也從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機構和個人參與提名或審核、修改提名材料等工作。
業(yè)務咨詢電話:010-68537561、010-68519086、010-6896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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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