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靜子
近日,《半月談》記者在基層調研時了解到:有的上級單位借調人員接近甚至超過在編人數(shù),有的基層單位在崗人員竟少于被借調人數(shù)。此前,有某地級市的組織部門披露,全市一次性清退借調干部1400多人,其中市縣兩級部門從鄉(xiāng)鎮(zhèn)借調的干部就有600多名。
作為一種靈活的人員流動和公務協(xié)助方式,借調的裨益不勝枚舉,比如促進干部交流培養(yǎng),助其增長見識、拓展視野、提升技能等。但時下,一些地方借調鄉(xiāng)鎮(zhèn)工作人員“不按程序審批、超越權限審批、不從嚴控制數(shù)量、長期借調干部”等問題較為突出,一系列隨意、任性之舉偏離了制度設計初衷,容易產生較嚴重的負面影響,亟須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從危害性看,借調亂象可謂“病癥”頻仍,這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加重基層單位的工作負擔。被借調的干部多為骨干人員,其業(yè)務能力強、承擔任務重。上級單位的“短期占有”甚至“長期使用”,無疑會加劇基層“失血”現(xiàn)象,讓本就龐雜繁復的基層事務變得由更少人手承擔。其二,助長借調單位的慵懶作風。一些上級部門錯誤地認為,基層干部屬“自帶干糧替人打工”,這樣的免費勞動力“不借白不借”。正因此,少數(shù)在編人員便當起了“甩手掌柜”和“二傳手”。其三,借調干部的前途難測?,F(xiàn)實中,借而不調是常態(tài),借調者在返回原單位時或錯失某些晉升機會。
有必要追問,借調亂象何以發(fā)生?分析整個過程,借調單位“需要借”,基層單位“借得出”,從側面說明編制資源分布是不均衡、不合理的。但不容忽視的一點是,借調是上級主管部門向基層對口部門的“借人”,下級單位顯然難以說“不”。此外,不同于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等人員流動方式,關于借調的相關規(guī)定并不完善。凡此種種,皆使得本應發(fā)揮正向作用的借調行為備受詬病。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強和改進公務員工作,優(yōu)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為整治借調亂象,讓基層人員輕裝上陣指明了路徑。要避免陷入“清理—反彈—再清理”的怪圈,一方面,相關部門要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變化,結合財政保障能力,不斷提高機構編制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上級借調單位也要及時摒棄“官本位”思想與官僚主義作風,建立“能進能出”的人員流動機制。
為基層減負亦是賦能!在持續(xù)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xiāng)村振興的當下,時刻警惕“非必要借調”,適時清理違規(guī)長期借調人員,不斷改進機構編制管理,才能助力基層減負提質增效。
(文章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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