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jiān)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答記者問稱,《辦法》強調將流動性風險管理貫穿于理財業(yè)務運行的全流程。一是理財公司應當在理財產品設計階段,綜合評估投資資產流動性、投資者類型與風險偏好等因素,審慎確定開放式、封閉式等產品運作方式,合理設計認購和贖回安排。二是理財公司應當持續(xù)做好低流動性資產、流動性受限資產和高流動性資產的投資管理,提高資產流動性與產品運作方式的匹配程度。三是理財公司應當持續(xù)監(jiān)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審慎評估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的估值計價和變現(xiàn)能力,充分考慮聲譽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的可能影響,并提前作出應對安排。
(文章來源: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