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jiān)管總局:適用于0~6月齡的嬰兒配方乳粉不得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

2021-11-12 19:28:22

11月12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官網(wǎng)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標簽標識的公告。公告稱,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標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產品配方注冊相關規(guī)定,標識內容應當真實準確、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虛假、夸大、使消費者誤解的文字、 圖形或者絕對化的內容。適用于0~6月齡的嬰兒配方乳粉不得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適用于6月齡以上的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對其必需成分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其可選擇成分可以文字形式在非主要展示版面進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允許的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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